聾兒已經掌握了某些詞語,卻不會有意識地在實際的生活中去使用這些詞語。對于四歲多聾兒來說,一定要盡快打開語訓的突破口。
為了改變這種狀況,老師已經想了很多辦法,比如強調聾兒全面交往能力的訓練、強調情景教學等等。不過,實踐的效果并不明顯。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,可能還是沒有真正把語言還原為“使用工具”。
在我們看來,這不僅是康復訓練的方法問題,也是康復觀念的問題。關于聾兒的語言學習,家長們普遍都接受了這樣一種假設:如果教會了聾兒必要的語言形式知識——發音、詞匯、句式等,聾兒就自然會使用它們。
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,所有的康復訓練都是圍繞著如何教授這些語言知識進行的,表現在語言康復計劃的制定、內容的選擇、教學訓練的方法、評估的標準等各個方面。然而,這樣的假設是有問題的,我們教會聾兒的知識語言的形式,缺少靈活的,自主的語言使用技巧,甚至都沒有觸及到語言的功能方面。
語言的形式是聾兒語言康復的一種必要條件,但不是唯一條件,僅僅學會語言形式的知識,并不是必然地就會運用語言,要運用語言,就必須強調語言的功能方面。
在對聾兒使用聽覺口語法進行訓練時,從聽潛能發展開始,就要有意識的進行語言功能方面的引導。采用聽覺口語法對孩子的聽覺領域進行訓練,當孩子獲得聽潛能后,按照聽覺發展的自然發展順序,在自然有意義的情景及互動中,讓孩子學會傾聽,一定要聽懂,理解之后,才開始進行學習語言和表達,而不是直接從模仿訓練直接跳躍到后期的語句學習。
所以,在聾兒的語言訓練中,我們不能只考慮語言學習上困難程度:而是要根據孩子的認知水平,理解水平,時刻進行訓練調整。讓聾兒把學到的語言運用到實際交流中,才是真正的語言康復目標。